小七走後,我躺在病床上一整晚,不再是害怕到失眠,而是單純白天睡太飽,精神亢奮。


  人總有無聊的時候,就像現在的我,我無聊就開始想小孩,小孩是我風雨人生的慰藉。


  在大兒子還很小很乖很單純的從前,我們家窮得買不起電視,晚上總是擠在一起聽廣播。每當好歌播出,小夕夕就會聽得入迷,半抱著收音機,有一聲沒一聲跟著輕哼,那樣的林今夕真是可愛極了。


  有天,收音機壞了,我快無聊到抱著兒子滾來滾去,突然,清音響起,小夕在唱歌,第一次實實在在張開口,唱歌給他快無聊死的母親聽。


  不是林之萍老王賣瓜,那時我真的是驚為天人,我兒子的歌聲大概就是所謂的天籟,一直到今天,那首歌的旋律還在我腦子裡繞個不停。


  可惜半夜「那個」就來了,應該是鬼之類的東西,要搶阿夕的喉嚨,把我家弄得亂七八糟,還讓寶貝兒子受到極大的驚嚇。


  我請了師父來,卻沒有根治阿夕的「驚症」。之後每一個夜晚,兒子總會無意識走到陽台上,對著外面無盡的黑夜唱歌,唱的是我從未聽過的曲調和語言,卻更加勾人魂魄。


  我請了第二個師父來,他說我兒子有一副鬼嗓子,該生在陰間鎮鬼,而不是在陽世亂人。


  阿夕就是那個脾氣,從小到大都一樣,仙仔師父的話讓他非常生氣,這個世上,他最討厭的就是鬼了,既然如此,那他也不想要這個只會招鬼的歌喉。


  我兒子好長一段時間不再唱歌,最惋惜的就是他老媽,我好想再多聽幾次那不類人間的歌聲。


  直到林今夕升高中,結識小草他們,某天放學,我看見阿夕抱了把吉他回來,不知道有多驚訝。青春期的兒子什麼都興趣缺缺,卻勤奮練習他絃上的十指,書桌上一半是參考書,一半是樂譜。


  我甚至在廁所放置衛生紙的盒子底下發現兔子封面筆記本,打開來,看到還沒完成的五線譜,詞和曲都是阿夕一筆一劃填上去,我當他老媽也有十年了,卻不知道他有多喜歡音樂。


  我開始去探阿夕的口風,跟他說有夢最美、人各有志、不是每個人都一定要唸書唸到死,人生只有一次,要做自己最喜歡的事。


  (我要養妳。)而林今夕的願望差點讓我噴淚。


  隔天,吉他和兔子筆記本就從我家消失了,阿夕又回到升學模範生的樣子,除了唸書、煮飯、打掃家裡,什麼事也不做。


  在我以為兒子真的放棄歌神之路的時候,小草送來畢業演唱會的門票,告訴我這是他們三年奮鬥的結晶,希望我去聽聽看,他們陛下最想要邀請的聽眾就是養育他多年的老媽了。


  當天,我一下班就殺去阿夕學校,人潮從大禮堂爆滿出來,大家都知道他們學生會長是麥克風之王,只有我不知道。一擠去會場,兩尊神像聳立在左右,聽說是香菇弄來的,以防兩界暴動。


  阿夕和他樂團的伙伴們站上舞台,台下尖叫四起,我想跟著叫卻不能叫,因為小草他們說絕對要保密。


  阿夕起了音,全場隨即安靜下來,他唱著流行的搖滾歌,在台上又吼又跳,一會又抒情得令女人掉淚,我從來沒看過他這麼快樂過,每一首唱完都拼了命為他鼓掌,他真的是個了不起的孩子。


  之後到上大學,阿夕都裝作沒這回事,吉他藏在床底下生灰塵(果然是私有財產,還騙我是社團公用貨)。一直等到小七來了,雖然阿夕自以為瞞得很好,但身為他老媽怎麼可能沒發現他又回去摸他的寶貝樂器,半夜隔壁房間不時傳來很輕的和弦聲。


  雖然品學兼優、賢慧治家都令我驕傲,但要我只說一個林今夕的優點,那就是我兒子唱歌很好聽。


  不知不覺,天亮了,我正感到腸胃空虛,外頭就有一個太空人端飯菜進來。我林之萍也沒在客氣的,直接張大嘴,告訴對方快來餵這隻特級病毒,沒想到太空人噗嗤一笑,嬌嬈地坐上床頭的位子。


  仔細一看太空人的模樣,哎呀,這不是花花嗎?


  「林阿姨,妳好像不論何時何地,都是這麼快樂。」花花舀起一匙清湯,我呆呆傻傻地喝下去。


  「小美人,妳怎麼來了呢?」這實在太危險了,要是害得這朵花枯萎我可對不起百花仙子。


  「來看妳呀!」花花認真說道,太空罩下的笑臉看起來特別嫵媚。「我好擔心要是再也見不到妳該怎麼辦,無論如何一定要見上妳一面。」


  「呀,阿姨很抱歉讓妳這麼擔心,看到妳我也開心得快死掉啦。不過這裡不安全啦,要是他們把目標轉移到妳身上就不好了。」


  「妳這麼好的人才不會得病,一定是誤診!」花花的自信讓我十分心虛,老王說光是「戀童」這一條,我死後鐵定下十八層地獄。「而且我離開的時候會經過特別處理,不會有問題的!」


  雖說別人家的孩子死不完,但花花可是我的前媳婦兒,不一樣呀!


  「林阿姨,別擔心,我可是謝家的大千金,怎麼可能有雜碎敢動我?」花花些些瞇起一雙美目。老實說,她和阿夕交往後,放浪的行為端正了,可是內部某個地方好像被我兒子帶歪了。


  「花花,放棄妳這麼好的孩子,是今夕沒眼光。」


  「不,是我到不了他的標準。」花花深深看了我一眼。「還有,我是茵茵啦!」


  我抬起插了一堆管子的手,拍拍前兒媳的腦袋,花花就像乖巧的幼犬,開心蹭著我的手心。她也是個容易寂寞的孩子,需要好男人來照顧。


  「妳覺得格致怎麼樣?」不要說我沒頭沒腦,阿姨有阿姨的想法。


  「致?」花花皺起細眉,然後朝我苦笑。「我跟他雖然從小就認識,但他不太喜歡我。」


  真的嗎?難道我的火眼金睛出錯了?


  「妳別擔心,我已經認識新的男伴了,他人很好,是綺介紹給我的……」


  「聽阿姨的話,馬上分手!」那個恐怖的介紹人是怎麼回事?經過上次差點在自家別墅被幹掉,花花還沒跟龐綺大魔女斷掉嗎?


  「咦?」花花一整個不解,不過還是在我的哀求之下點頭。「對了,今夕說今晚會來看妳,請妳不要隨便亂跑。」


  我知道了,我會放棄昨晚擬好的「特級病毒之逃離白色巨塔ABCDEFG」計劃,另有十三個備案。


  「不過,回到單身又會想起林今夕的溫柔。剛交往的時候,我看阿姨妳身材好好,努力減肥,今夕實在看不下去,就做了便當給我,不吃完他會生氣。我那時候從沒想過要找人定下來,但要是他的話,我願意一輩子只吃他的飯菜。」


  「那麼……」


  花花搖搖頭,想把她對阿夕的留戀都甩開。我對這孩子實在深感抱歉。


  「不只煮飯,阿夕唱歌也很溫柔。」我試著再鼓吹看看。


  「林今夕會唱歌?…我從來沒聽過呢。」花花遺憾地說。

 

 

 

 

  花花陪我到日暮,小美人走了之後,我又陷入無聊的迴圈。


  身體不適是一回事,沒事做閒到發霉又是一回事,整間病房只有一盞夜光燈,窗外的夜反而看起來比室內還亮,人的視線就會忍不住往亮處集中,而我前幾個晚上又被外面那顆大頭嚇得半死,明知道不該看,又一直往窗戶看過去。


  沒想到我忙著看窗,被撞開的卻是房門,從我平躺的角度依稀可辨視來者是名白袍,現在的巡房醫生都這麼粗魯嗎?


  那襲白袍像踩著輸送帶,輕飄飄來到我床邊,我的鼻子開始不對勁,癢癢的,分泌出水分。


  「哈啾哈啾!」糟糕,在醫生面前噴涕這麼一打,笑哈哈出院的日子又離我更遠了。


  那名白袍什麼也沒說,只是站在病床旁,細聲說話。


  我忍了很久,終於放棄裝睡,張開眼,不知道為什麼,我眼高三十公分以上的景象全都模糊不清。


  白袍站在我旁邊,不斷發出窸窣的詭音。


  「你是誰?」我開口,打破一室沉靜。


  對方突然壓住我雙手,把祂比常人大上兩倍的頭顱貼在我面前。


  「讓我進去!」祂發出尖銳的叫聲,我感到一陣暈眩,祂的肌膚有著怪異的黏膩觸感,用力擠壓我的脣鼻,味道腥臭至極,讓我不住作嘔。


  我拼了命想掙脫手,眼前的黑暗晃動起來,對方發出更刺耳的叫聲,壓制我的暴力漸漸顫抖起來,好像從食人的高級消費者變成待宰的獵物。


  那身白衣服被陰影一圈一圈繞上,直到對方身上半點白色的區塊都不見了,祂身上對人類的惡意成為黑影最美味的食物,在我眼前被生吞活剝。


  我已經忘了該怎麼驚叫,眼睜睜看著一團沒有具體形狀的黑影子大口咬下瘟的大臉,祂不斷嘶叫,痛得像絕症患者。


  「我是神!我是神祉!」


  祂的意思似乎是只有人類才是該被踐踏的那方,但就生態系的觀點而言,再高層的生物,死了也是螻蟻的食物。


  (好吃。)影子只應了這麼一句。


  我聽得心驚膽跳,那團黑影撕開瘟,貪婪地把「神明」整口嚥下,愈吃,輪廓愈鮮明,像是一個人,瘋狂的人,我熟悉不過的人兒。


  「…阿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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