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有個歌壇新銳,一出道就爆紅,四處都聽得到電台打歌,特色為非人的高音和婉轉的磁嗓,重點中的重點,那個小歌手才十四歲,是個臉蛋與歌聲相映的可愛小男生。
於是,我為了CD的封面而買了CD。
有段時間,我大便的時候,都會放著小歌手的主打歌,阿夕偶然聽見,俊逸的臉龐露出了一絲不以為然的表情。
隨著小歌手聲勢水漲船高,連與流行脫軌的小七也會哼個兩句,阿夕日益躁動不安。
過去林今夕陛下總自居夜空那顆沒人攀得到的明星,認為台面拿麥克風吃飯的藝人都是垃圾,現在出現一個真的會唱歌、得到與實力同等人氣和讚譽、年紀又比他小的新興之星,阿夕非常不是滋味。
我沒有戳破阿夕的彆扭處,只是當著他的面把手機鈴聲換上小歌手的神曲。
而後某日,我在公司陪胖子趕案子,桌邊來了電話,接起來是小七的軟音,媽媽我光是聽見那聲「大姊」,心都為他化了一半。
他說今天家裡不開伙,大哥帶他和小熊出來街上吃飯,所以我才會聽見背景隆隆車聲。
「大姊,等一下今夕哥要我帶去唱歌。不過大哥好像不太舒服,戴了口罩、帽子,還有墨鏡。」
「沒事啦,他只是怕被人認出來而已。呵呵,你們好好玩喔!」
小七才養不到一年,所以不知道阿夕在KTV界是多有名的人物。根據小草等人的統計,林今夕每兩個小時可以唱壞三支麥克風,一個晚上爆掉一台點唱機,而只要他造訪過的包廂,隔天都會驚傳靈異事件,誰叫他嗓子招鬼。目前已經被兩大卡拉OK連鎖業者通緝,市區四家歡唱店櫃台都備有他的資料,視阿夕為頭號通緝犯。
沒想到阿夕決定捲土重來,帶著兔子護身符豁出去闖關,到底最近發生什麼事刺激到大魔王?
當我帶著宵夜回來,滿臉期待想聽兒子們和我報告去唱歌的事,畢竟小七第一次經歷KTV這種娛樂,一定讓他單純的腦袋大開眼界。
果然,一回家小七就迫不及待蹦跳到我身前,那種難掩興奮的開心模樣,實在可愛極了。
「你和哥哥唱了什麼歌?」
「我有幫今夕哥拍手,熊仔搖鈴鼓。」
推論:阿夕拿到麥克風就不放了,可憐的小七。
「大哥都點那個什麼高音小王子的歌,好好聽,不過唱到一半,機器就燒掉了,我們只好提早回來。」小七和熊寶貝對看一眼,好像有點遺憾。
結果,就算有神仙兔子坐鎮,阿夕依然唱爆人家包廂。
「大姊,我跟妳說,今夕哥就算轉音轉不上去,硬是唱到破音,還是好好聽喔!」
阿夕從浴室快步走來,頭髮還在滴水,二話不說,狠狠掐住小七臉頰洩恨。
大帥哥欺負完兔子就回房間鎖門,留下不明所以的腫臉七仙。
身為母親,我趕緊過去調停兄弟間的紛爭。
「阿夕,不要太在意嘛,畢竟你變聲期都過了,這沒什麼好丟臉的……哈哈哈!」
我實在沒忍住,在他房門口捧腹大笑。
之後連續半個月,我開飯前都要把那首歌唱幾句來捉弄大兒子,小七還跟我一起快樂合聲(沒辦法,這孩子是笨蛋),我們母子兔倆音準不夠,就是音高夠,逼得阿夕差點翻桌。
這件事換來的結果就是小草告訴我那首破音歌成為他們秋季公演的非自創曲,他們好意勸阿夕降key唱,主唱大人卻死都不聽人勸,倔強到底。
由於阿夕過了十八,不能再說是幼稚,而是老頑固了。